《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有关情况。据介绍,为了做好数字济南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的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修冬介绍,2023年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对济南提出了“建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的新定位、新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大力实施数字经济引领战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条例》的制定旨在通过立法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供给,为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何修冬介绍,《条例》共七章六十条。“总则”规定了立法的目的、原则、适用范围、定义内容,明确了市、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等部门职责,对加强数字经济跨区域交流合作,推进济南都市圈数字经济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和个人参与数字经济发展等作出规定。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章节明确了数字基础设施的定义内容,对编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原则,以及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市政、交通、能源、水利等其他规划相衔接作出规定。对建设发展通信网络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物联感知体系、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等予以规范,并明确了部门职责。推动各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对支持和保护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
“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章节对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培育数字产业集群作出规定,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推动数字经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构建数字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数字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数字科技成果转化。结合济南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和产业布局,对培育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先进计算产业,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布局空天信息、量子信息、元宇宙等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培育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体系,明确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以及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转型措施,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政务与公共服务数字化”章节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规定,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履职效能。建设数字化城市治理平台,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智慧社区、智慧交通、居家养老、医疗健康、智慧教育等领域的综合应用,同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制定服务保障措施方面作出规定,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数据开发利用与保护”部分对建立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相关内容进行明确。明确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要素流通服务和交易平台,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流通交易和保护利用。明确公共数据的来源主体,对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作出规定,鼓励使用公共数据开发产品、提供服务。明确市场主体对数据加工使用、流通交易并获取收益的权利,以及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的交易方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对支持数据企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发展作出规定,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对市场主体数据资源分类管理、数据资产入表、开放数据等作出规定,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动。对数据安全利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个人信息授权使用等方面作出规定,保障数据有效保护、合法利用。
“保障与监督”章节明确细化数字经济产业政策措施,将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关的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对市、区县人民政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作出规定,明确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与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措施。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作出规定,在土地供应、电力接入等方面提供要素保障。明确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培育措施,加强新业态用工服务指导,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职能作用,支持平台企业发展等作出规定。加强数字经济宣传教育、技能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加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则”规定了法规的实施日期,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